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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■ 談股論市
  《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》公佈後,據稱明年初新股就將批量開閘。筆者認為,新股開閘還是要時間服從質量,把好發行人的信息披露質量關。
  目前申報發行申請的企業,其信息披露質量令人擔憂。在今年證監會組織的一次IPO財務大核查中,涉及近900家企業,其中終止審核269家,抽簽抽中30家企業,抽中企業都有不同程度的問題。這30家被抽查的企業中,有兩家公司主動提交終止發行申請。
  按證監會部署,目前83家通過發審會審核的企業按照《意見》要求對申報文件作出必要的修改後,要向證監會提交更新後的發行申請文件,履行會後事項監管程序,然後證監會核准新股發行。那麼被財務抽查到的30家企業中剩下的28家企業,如果申報文件經過完善,履行相關發審程序後,應該同樣可以核准發行。
  而除了被抽查到的30家企業,其餘企業是否就可不再經過“財務檢查、核查中介機構底稿”這個環節呢?因為按《意見》規定,“在發審會前,證監會將對中介機構的工作底稿及盡職履責情況進行抽查”。也就是說,今年與30家企業在一起的數百家企業作為一個大樣本,由於已經參與抽查了,或許不用再進行財務檢查。
  會計處理彈性空間巨大,不少企業存在不同程度的中小規模的會計包裝或造假行為,對這些造假行為,除非專家,社會人士很難鑒別出來,這需要證監會發行監管部門和股票發審委對中介機構的嚴格審核。但僅就目前的發審機制,或許還難以滿足市場對信息披露的質量要求。比如,按目前《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》,發審委會議召開5日前,將股票發行申請文件送達。這樣短的時間安排,發審委員會很難真正發揮作用。因此,需要通過對中介機構“每家必查”等手段,才能真正確保信息披露質量。
  有關負責人曾表示,目前排隊申請發行的企業累計已達到760多家,預計完成這些企業的審核工作,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。筆者認為,這樣的審核速度或許仍然過快。企業IPO發行不僅是企業募集資金的過程,更是其成為公眾公司、成為投資者投資標的的過程,因此要本著為投資者高度負責的態度重啟。畢竟,弱不禁風的A股市場,已經承受不起大抽血,在體制機制還不完善的階段,應輕言發行節奏市場化、輕言敞開發行速度,建議限定每年的IPO融資上限,同時建立上市競爭機制。
  總之,要切實保障投資者利益,IPO就不能搞大躍進,應該時間服從質量,否則就可能再次陷入新一輪IPO暫停泥沼。目前可以考慮繼續聘請社會上的會計師等中介人員來進行核查打假;另外發行速度也要考慮市場的承受能力,適當調控。
  □熊錦秋(財經評論人)  (原標題:新股發行需要時間服從質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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