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 葉祝頤
   2月10日,江蘇泰興發生一起車禍,一男子騎電動車時撞倒一名女子,該男子聽到女子喊頭疼後溜之大吉。這時,路過的奔馳車上下來一名大叔,先拍下照片取證,後又將女子扶到路邊,直到女子表示沒有大礙後才離開。大叔稱“一開始也有些擔心,救人時也要懂得保護自己”。
   從彭宇案到李凱強案,從救人前拍照取證,到路人只圍觀不施救,近年來這方面的案例屢見不鮮。馬年春晚小品《扶不扶》曾引發全國熱議。有網友表示,做十次好事,一次被訛就完了。在某種意義上講,擔心被誣陷、怕惹麻煩,代表了大部分圍觀者的心態。“扶不扶”儼然成了一個艱難的決定。
   毋庸諱言,在當前的社會環境下,見義不為、各掃門前雪的人確實存在,但這種人畢竟不能代表社會的主流。更不等於大家都認同這種做法,這種做法不僅不應被提倡,還要受到譴責。看見有人受傷倒地,你忍心不幫扶一把嗎?如果大家都不出手相救,自己傷害他人的嫌疑、被訛詐的風險是不存在了;但是人的道德底線與道德風尚也被拋到了九霄雲外。即便你不懂救護常識,擔心對傷者造成二次傷害,撥打110與120總該可以吧。
   應該承認,做好事確實存在反被誣陷的問題。當今社會確有人恩將仇報,訛詐好人。近日,山東煙臺一位老人俯卧在地,過往行人很多,卻沒人敢扶。此時一小伙子跑過來,立刻撥打了120,並慢慢將老人扶起。孰料,救護車到來前,昏迷的老人蘇醒過來,第一句話就是:“你怎麼撞我?”幸虧小伙子是巡邏交警,隨身攜帶著執法記錄儀,才得以還清白。還有人悲觀地認為,“彭宇案”一紙判決,讓中國的道德水平倒退了30年。但是我們在思考如何避免好人被誣陷的同時,不能曾經因為有好人被冤枉,就忘記了自己的道德責任。對亟需救助的人不聞不問。試想:面對女子因車禍受傷的現實,如果沒有像“奔馳大叔”這樣“多管閑事”的人,傷者又該做何感想?他們以後又如何坦然見義勇為、樂於助人?
   雖然一個熱心的“奔馳大叔”改變不了“扶不扶”的輿論導向。“奔馳大叔”拍照自保還給這場見義勇為行動平添幾分悲壯色彩。但是我們都有義務堅守道德底線,建設自己的靈魂家園。正如春晚小品《扶不扶》的經典臺詞所說:“人倒了還可以扶起來,人心倒了可就扶不起來了”。只有人人獻出一份愛,世界才會變得更加美好。當然,要激活更多民眾的向善之心,還需思考如何搭建人際信任平臺。化解“拍照取證”的現實尷尬。對此,除了道德輿論呼籲以外,我覺得深圳此前獎勵救人少年樹立了道德標桿。如果更多的事實真相被還原,更多的真實的肇事者被繩之以法;如果“行善有獎”的物質激勵、精神鼓勵和“訛詐有罰”的法律懲處變成法律制度常態;“扶不扶”將不再是一個“艱難的決定”。  (原標題:用法律化解 “先取證後扶人”的尷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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